浅谈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原因及对策

【内容摘要】未成年人犯罪是当前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其犯罪成因虽说是多方面的,但家庭因素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不完善的家庭结构及家庭教育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因素,在家庭角度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因此,要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加强家庭教育,消除家庭的负面影响,这是关键中的关键。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家庭因素对策研究

作者:新建县人民法院 卢芬 万梦婉

一、引言

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当前一个非常突出的社会问题。未成年人犯罪原因较多,其中现代社会中婚姻、家庭的的因素,对未成年人犯罪有着明显的影响。近年来,未成年人各种犯罪行为的新闻不绝于耳。江西省新建县人民法院2021年6月至2021年6月,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件,同比增长43.5%,涉案人数90人,同比增长104.5%,其中53人为未成年人,同比增长60.6%。而且抢劫及故意伤害犯罪日益增加,2021年6月至2021年6月,受理未成年犯抢劫罪6件,同比增长50%,受理故意伤害罪12件,同比增长33%。团伙化、暴力化、低龄化是现阶段未成年人犯罪的突出特点。以上触目惊心的数据,说明未成年人犯罪率大幅上升的同时,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由于家庭因素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约占70%。这表明,一般“问题少年”大多数出自于“问题家庭”。也就是说,家庭的不良因素如不完善的家庭结构及有缺陷的家庭教育,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形成有着十分密切的因果关系,是导致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因为家庭教育是全方位的教育,是一个人思想道德形成的基础,尤其是早期的家庭教育,对一个人的素质优劣起着关键的作用。因此,家庭教育具有任何其他教育无法取代的优越性。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因素分析

(一)家庭经济因素

经济基础是上层建筑,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因素中的经济因素是关键。经济因素不仅仅指家庭的经济收入,还有孩子经济支出观念,消费观念等。

贫穷更容易导致犯罪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现实调查研究中,发现社会经济地位越低,经济收入也越低,犯罪率就越高。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父母忙于生计,对子女的教育程度不够;经济地位低,一般其社会地位也较低,生存的社会环境较差,对未成年的负面影响较大;父母本身的道德素质不高,对未成年潜移默化的影响较大;未成年人本身为追求经济上的收入,不惜铤而走险等。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推行,家庭收入的提高,家庭的支付观念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有的家庭对独生子女的经济支出过于放任,有求必应,导致他们物欲膨胀,极易引发犯罪。这种过度支出,首先给未成年人造成一种唯我独尊,一切所得都是自然地,应该的思想认识,其次,他们未通过劳动换取经济支付能力,甚至想不劳而获,难以形成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和劳动的思想观念。

人是具有社会性的,是通过物质交往,精神交流来融入社会的。家庭消费观念首先体现在父母上,他们如果本着赶时髦、摆阔气,“吃要营养、穿要名牌、住要宽敞、用要高档”的思想,同时极力追求这些东西,这对新鲜感较强,对时髦现象非常敏感的未成年人有着很强的暗示作用和效仿功能。于是未成年也可能会在不断的追求新奇中,形成新奇的甚至怪异的思想行为,最终走向犯罪迷途。

(二)家庭残缺因素

首先表现为由离婚、配偶一方死亡而造成的单亲家庭。和谐稳定的家庭是生活幸福的保证,而支离破碎的家,往往导演一幕幕悲剧。由于社会离婚率的提高,单亲家不断增多,而单亲家庭带来的最棘手的问题首先是那些活于其中的不幸的孩子———他们的抚养、教育比那些正的双亲家庭要困难、辛苦得多。未成年若失去父爱、母爱和家庭的温馨,那么只会剩下恐惧、忧虑和失望,进而扭曲他们的个性心理,形成自卑,内向,孤僻,甚至敌视的性格,严重的致使未成年人离家出走,在外拉帮结派,寻找“组织”关照,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其次表现为由婚外情、分居、配偶一方出走等问题形成的“隐性”的残缺家庭。由婚外情引发的婚内“遗弃”问题,已经成为婚姻家庭中另一个难点问题。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父母不务正业,酗酒、赌博、行为不检点乃至违法犯罪,对识别能力差,模仿能力强,意志薄弱、涉世不深的未成年子女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如有的父亲“包二奶”、“养情妇”,母亲有婚外情,充当“第三者等。这些都在思想上给子女造成负面的影响,客观上助长了子女在异性交往上的随便与轻率,也是犯罪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在一些十几岁的少男少女,有的是中学生,还有的甚至是小学生,小小年纪便谈恋爱。据有关方面统计,在各大医院妇产科做“人流”的女青年有相当一部分是未婚先孕者,其中有不少是在校学生。近年来,青少年性犯罪增多,有的地方青少年性犯罪已成为仅次于侵财型犯罪后的第二位犯罪青少年性犯罪增多,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受不良传媒和文化出版物腐蚀等,但与父母的性行为上的混乱也是有直接关系的。

此外,还存在一种独特的家庭,被称做“支离型家庭”。由于历史等原因,一部分家庭形成丈夫在外地工作,老人妻子、孩子在家乡的半分居式家庭。由于丈夫在外忙于赚钱,无暇顾及子女,而老人和母亲文化水平不高,对孩子宠爱较多,孩子往往由无人管束到不受管束。残缺家庭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有许多不利影响。这些人缺少家庭温暖和疏于管教,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教育因素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中,家庭教育存在缺陷,管教不到位,或不良家庭环境的影响是重要因素。应把改善家庭环境、家庭教育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家庭教育失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教管不当、娇生惯养。有些父母忽视对孩子的管教,把教育责任推给学校与社会。这样的家庭里,父母与孩子缺乏沟通,对子女的情况疏于过问,或者鼓励孩子学习的手段不恰当,将孩子引向歧途。如单纯地以物质刺激小孩的学习,结果家长并没有如愿以偿,其子未成龙,却变成了社会上的“害人虫”,这些父母不了解孩子的真正需求,不能及时发现和教育纠正子女的不良行为。对其心理健康教育,思想教育放任不管,或者家长与小孩的交流非常有限,这可能导致家庭关系冷漠、疏远、互不关心,也不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子女的不良行为,导致小孩放任成性,为所欲为,结交不良朋友,沾染不良习气,由小错而酿成大错,使得孩子变得冷酷、放荡、思想偏激、性格扭曲,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现在独生子女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达到70%左右。在很多家庭中,孩子是家庭中的小皇帝,父母及长辈对孩子百依百顺,一味满足,导致孩子自私、骄蛮,唯我独尊,占有欲极强。特别是有的家长对孩子的过错采取纵容态度,对孩子缺乏管教,怕孩子受委屈而一再宽容。在父母的百般纵容、万般保护之下,孩子为所欲为,欲望无休止地放纵而不断升级,一旦在家庭中得不到满足,就会向外扩张,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其次,过于严酷,对小孩简单粗暴,缺乏沟通,造成小孩恐惧心理。许多为人父母者管教孩子缺乏耐心、细心,奉行“打服”教育,粗暴地打骂,深信“不打不成才”。有些则表现为家长平时放任子女,一经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便进行打骂、体罚,甚至赶出家门,造成关系恶化,使孩子容易学会残忍、敌视,产生不良心理,影响其健康成长并产生抵触和对抗情绪。这种父母错误地把打骂作为管教孩子唯一的有效方法,既不冷静分析孩子出错的原因,也不给孩子解释的机会,与小孩之间缺乏交流。且粗暴的打骂,严重地伤害孩子的自尊心,使其产生逆反对抗心理和自卑情绪,自暴自弃,孩子由于未能从父母身上获得温暖、保护,极易在社会上寻求温暖和保护,甚至被不法分子利用,走上犯罪道路。

最后,施压过重。“望子成龙”的心理导致父母对孩子期望过高,施加过大的压力,使孩子难以承受而产生厌学情绪。孩子被动的学习往往难以达到父母的要求,父母则恨铁不成钢。在这类家庭里,父母很少顾及孩子的品德发展及身心健康,与子女之间也缺乏真正的沟通。在父母的高压下,孩子为求缓解压力,可能会想方设法逃避、放纵、发泄,甚至会憎恨父母或产生厌世、轻生念头,或离家出走,过早地涉足社会,误入歧途,造成恶果。“重智轻德”的教育价值观在未成年犯父母中表现突出。家庭教育经常被狭隘地理解为智育,而德育职能逐渐弱化,甚至出现家庭道德教育空白的现象。这种局面的出现导致孩子人格的严重缺失,所产生的不良后果是显而易见的。家庭教育功能的弱化则直接影响到未成年人日常的学习和工作,影响到未成年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取向,为未成年人犯罪埋下了隐患。

三、改善家庭因素的途径及对策

(一)要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创造和谐的家庭环境

一个健康和谐的家庭关系是预防与抵制未成年人犯罪意识产生的良药,从而使孩子拥有健全的社会化人格;要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父母应特别注意解决好关爱与帮助、沟通与理解、信任与支持、自主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为孩子营造一个在关爱中成长、在愉悦中学习、在欢快中生活的家庭氛围。

(二)要强化和优化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教育的早期开发作用,长期感染作用,环境熏陶作用都是学校和社会教育代替不了的。对于父母来说,生育子女是一种本能,而教育子女,把子女培养成为一个有用之人,才是父母爱的升华。培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养不教,是父母的失职;教子不善,是父母的罪恶。因此,家庭应担当和强化对子女的管教责任。

同时,家庭教育也要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方针,把德育放在首位。要教育孩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有利的人。要教育孩子遵守纪律和社会公德,不做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事。要爱护公物,文明礼貌,乐于助人,培养和提高孩子的思想道德水平,从根本上杜绝犯罪行为的发生。要鼓励孩子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要尊重孩子的兴趣和爱好,鼓励和支持他们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活动。要经常关心孩子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并根据孩子的思想和学习情况,采取适当的教育方法。要争取用尽可能多的时间和孩子在一起,加强沟通,给孩子一个亲切、温馨、和谐的情感。对做错了事或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要帮助他们分析原因,吸取教训,而不能采取打骂虐待等简单粗暴的方法。对孩子受到挫折要加以安慰和鼓励。培养子女的道德观念、法律意识和行为规范,并施以肯定、支持、鼓励的管教模式,用温暖、宽容、真诚的亲情来教导子女。

(三)要提高父母自身素质和修养

“养不教,父之过”。作为教育者的父母,一定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高的素质和修养。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为人父母者,要在各方面为孩子树立榜样,言传身教,凡是要求孩子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只有这样,才能称得上是一个合格的“家庭教师”,也只有这样,家庭教育才会在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发挥其本能的、永恒的推动作用。父母恰当的管理方式能为子女提供丰厚的情感教育,从而避免未成年人转向社会寻找情感依托或自暴自弃,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家长更应重视生活中情感资源的开发,加强沟通、增进互相间的亲情交流,改善家庭教育环境。

总之,笔者认为,要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必须建立良好的家庭环境,强化和优化家庭教育,提高父母自身素质和修养,深刻理解和帮助解决未成年人在家庭中所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保证未成年人正常社会化、避免走向违法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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